艺术和酒之间,是艺术精神和酒文化精神的相互默契,紧密相连的。酒是中国人的情感纽带,诗人在做诗中,常以美酒当歌作为创作题材,“明月几时有,把酒问青天”,当年曹操曾经对,“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”的感叹。
而酒与歌舞之间同样密切。以唐朝盛世为例,在当时的繁荣盛景下,酒也是在里面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。
《新唐书》记载:“大中初,太常乐工五千余人,俗乐一千五百余人。宣宗每宴群臣,备百戏。帝制新曲,教女伶数十百人,衣珠翠缇绣,连袂而歌,其乐有《播皇猷》曲,舞者高冠方履,褒衣博带,趋走俯仰,中于规矩。”描述了宣宗时期乐工的规模以及宫廷宴乐表演的场景,歌舞音乐成为宴饮群臣必不可少的环节。
《大唐开元礼•卷126》记载:设工人席于堂廉西阶之东,北面东上。工四人入,先二瑟,后二歌。工持瑟升自西阶,就位坐。工歌《鹿鸣》,卒歌。笙入,立于堂下,北面,奏《南陔》讫。乃间歌,歌《南有嘉鱼》,笙《崇丘》(间,代也,谓一歌则一吹也);乃合乐《周南》《关雎》、《召南》《鹊巢》。可见,乡饮酒礼中音乐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环,声乐演唱与器乐演奏交替进行,最后合乐。其间酒乐交融,为参与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。
唐诗中有很多描写酒肆伎乐的作品,如韦庄《过扬州》:“当年人未识干戈,处处青楼夜夜歌。”陈羽《广陵秋夜对月即事》:“相看醉舞倡楼月,不觉隋家陵树秋。”酒楼的音乐活动在唐代最为繁荣,有三五好友相聚小酌,欣赏酒肆中的乐伎高歌载舞;有江湖艺人上前卖艺,供酒馆客人娱乐欣赏;有文人墨客酒酣之时即兴创作,为友人歌舞助兴。